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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、地方响应:多省竞速划定治理红线
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:作为全国首批“两化”(兽用抗菌药减量化、饲料环保化)试点地区,宁海县要求2025年6月底前实现规模猪场饲料环保化技术全覆盖,育肥猪饲料中粗蛋白和铜锌含量必须达到省《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》团体标准。当地农业农村局已建立“一场一策”台账,对未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整改。
福建:全面清查私设暗管、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,要求存栏2000头以上的猪场加装液位报警装置和应急贮存池,杜绝雨季溢流风险。
广东:2025年5月1日起实施的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44/613-2024)要求,现有养殖场必须在2025年5月1日前完成整改,否则将影响排污许可证续期。新标准将总氮、总铜、总锌等指标纳入管控,倒逼企业升级污水处理设施。
山东省:尽管未明确“6月底”时间点,但《山东省“十四五”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》提出,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要稳定在90%以上,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100%。近期,山东多地开展“四不两直”暗访,重点检查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和设施运行情况。
四川省:《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》要求,到2025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占比达到65%,岷江、沱江等流域的养殖场需在2025年底前完成粪污还田管网建设。尽管时间节点稍晚,但部分重点区域已提前启动整治。
湖北:重点整治污染防治设施“带病运行”问题,要求异味发酵床处理能力不足的猪场限期扩容,并建立“异味反馈群”接受公众监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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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、其他地区:狠抓落实,差异化策略
江西省:2025年1月出台的《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提出,到203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%以上,并要求规模养殖场“配套建设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”。2025年4月,江西多地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排查,对粪污偷排、设施闲置等问题严肃追责。
黑龙江省:东宁市发布的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(2024-2030年)》要求,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%,并建立“一场一策”粪肥还田计划。省级层面,生态环境厅近期赴齐齐哈尔市暗访,强调“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反弹回流”。
山西省、湖北省:2025年4月,山西高台县、湖北部分县市开展畜禽粪污专项检查,重点核查雨污分流、堆粪场防渗措施等。两地均要求养殖场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,并与种植户签订消纳协议。
江苏省淮安市:2024年6月发布的《关于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生态发展的实施方案》提出,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要达96%,并要求规模养殖场“配套建设田间沼液池和输送管网”。当地通过“以奖代补”政策,鼓励第三方服务组织参与粪污收集和处理。
湖南:湘潭市湘乡市某猪场因污水超标排放被立案,整改方案须在6月底前通过第三方验收,否则将永久关停;
山东:借鉴“猪-沼-果”模式,鼓励中小养殖户与种植基地签订粪肥消纳协议,未达标者将被取消调出大县奖励资金。
结语:
环保合规已从成本负担转化为核心竞争力。养殖户当以前车之鉴为戒,杜绝侥幸,紧抓政策窗口加速转型。唯有主动拥抱这场绿色变革,方能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,开辟高质量发展之路。